看到第四行的时候她停住了。
她抬起头看了温良一眼,又低下头去看那一行。
“前三样我懂。”
“前三样都有事。”
“威胁人不留证据,签发人怕担责,附件的事先垫一句——”
“都是有东西要护着。”
“可这第四样。”
她的手指点在第四行上。
“签到表能担什么责。”
“签到表就证明一件事:我今天在这屋里。”
“在都在了,十四个人看见了。”
“他签不签,能改什么。”
“他要是真想不认,他就该压根不进那个门。”
“他进了,还站着说了一段。”
“说完再不签,图什么。”
“对了。”温良说。
“这就是我今天要算的那个数。”
他把备课本抽回来一点。
“前三次,躲的是责任。”
“责任这个东西是有大小的,人可以掂量:这个我担得起,那个我担不起。”
“可第四次不是责任。”
“第四次躲的是‘在场’。”
“……‘在场’?”
“他的名字,出现在一张纸上。”
“那张纸的后头,附着三条会议经过。”
“那三条里头,有‘教发附字第 041 号’这个编号。”
“他签了名,就是:曹永年,那天在场,那三条他听见了。”
“他不签,就是:这三条跟他没关系。”
金秀兰把搪瓷缸子端起来了。
那个缸子外头有一道旧裂,粘过的地方颜色不一样。
她端起来没有喝。
她把它往桌子中间推了推,推到两个人中间。
“所以呢。”
“所以他怕的不是那三条会不会让他丢工作。”
“他怕的是他的名字挨着那个编号。”
“他怕的不是我。是签字。”
“这两样差得远。”
“怕我,那是怕我这个人,我一走就完了。”
“怕签字,那是怕纸。”
“纸不会走。”
“那这说明什么。”
温良没有立刻答。
他把那四行又看了一遍。
“说明这件事没完。”
“一件三年前的事。”
“三年过去了,涉事的班早毕业了,学校都搬过一次校区了。”
“到今天,一个教务主任连一张年级组的签到表都不肯上。”
“这件事,不是学校自己能了的。”
金秀兰把缸子又往回拉了一点。
“你这个推得太远了。”
“是太远了。”温良说。
他在那四行底下补了一句话。
写得很小。
以上为行为归纳,非证据。一处。
“今天上午我刚跟班里那五十三个孩子说过:一处是巧合,三处是事实。”
“今天这个只有一处。”
“我不能自己立个规矩,回头自己先破。”
“那你写它干嘛。”
“记着。”
“等第二处来。”
金秀兰把手伸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