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凤配,猪与狗对。身具如此贵格之人,她心目中的爱侣自是欲和其身份、志趣相互般配。
平霄,清醒一点,想开一点。风越雪,她绝不会是属于我们这个世界之人!你想拥有她一辈子那是不可能!”
“爹爹,您真是如此认定?既然她风越雪有如此贵格,那您方才又想出那个什么以人易法的主意?”
云平霄心如死灰,无力相问。说实在话,观人风鉴术,他也懂一些,正缘于看出风越雪天生贵格又是风华绝代,才生出了觊觎之心,试图攀龙附凤,越陷越深变成单相思,最后发誓非她莫娶,足足害得自己患那单相思病五年之久。
“嘿嘿!饶是英雄亦有落难之时。她现在龙居浅水,受多方掣肘,有志难伸,我们正好乘势而为,胁迫其达成我们的计划,一旦让她羽翼丰满就什么都晚啦!”
云重山目光狡黠,语重心长地说道。
云平霄无语,内心依旧对风越雪放不下,耳中却传来其父的传音:“不要想那么多了。不管如何,我们的第一步就是逼婚,只有这一步成功了,才能进行下步计划……”
尽管云平霄心有不服,但云重山依然不怨其烦地劝说着。后面双方也不再争执,不提是否将风越雪送与刘道人,只是商议着等一下至百药城后如何能在风秋叶的面前尽快地逼婚成功、如何实现其它方面的利益最大化。
……
就在他们谈论着风越雪时,西边不远。
得得得……得得……得得得……,秋风萧萧,马蹄声乱,一行五人纵马在愈来愈宽敞的道路上奔驰,正是离开白药山庄欲疾路赶回百药城的风越雪她们。
此时,五人身上的衣服血痕斑斑,尤其是风越雪,那一袭高贵典雅的宽袖白衣上面所印着的淡青花草图案已然看不出来,取而代之是密密麻麻、大小不一、深浅各异的血花,
杀死的敌人,他们身上的鲜血飞溅上来的血花将白衣几近染红,远远看去身上就宛若披着一大红宽袍。
骑下骏马奋蹄疾行,手上镰刀刀光凛然,一袭血色红袍,再配上洁白的面容,清冷的明眸,显得英姿飒爽、意气风发。
尽管她突破到九级武者、三百多围困白药山庄的伐木帮众被全歼之类的信息已然如风传开,人尽皆知。
但江扬两家并不想令其如此般轻易地回到百药城,依旧按原计划在她们回家的路上布置下三道防线五十多人,以图拦下她,要不也欲尽可能地消耗其体力和内力吧。
前面两批,近四十人敌人,修为与上午那批阻击的五批人一般,修为只是武者五级上下,不用烦劳其它四人她仅凭着自己一人便将他们杀死、杀散,衣上的鲜血就是明证。
“距离百药城渐行渐近,不知前方的路是否依然充满艰辛与险阻?不知他们还会安排几批人在路上偷袭?不知自己手上的镰刀还要再饮祭多少仇人血?
江家、扬家,你们事先可曾会想到,遇上了我此时的风越雪,就是派来再多之人也是无益,你们这些人所能做到的只不过让体内流出更多的鲜血,令我这手中镰刀的刀锋打磨得更加锋利、更加坚硬而已。”
风越雪的嘴角微微上翘稍有嘲讽之意,但一双秀眸中却是目光坚定显得斗志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