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无用迫不及待的问道:“这是何物?”
“红烧肉。”唐猛头都没抬。
时间有点紧,唐猛把那四五斤五花肉只腌制了不到一刻钟就下锅了,现在刚刚进行到放冰糖大火收汁的步骤,居然一下子闯进来这么多人,这对讲究厨房安定的唐猛有点难以忍受。
姜无用皱起眉头:“红烧肉?红烧是什么动物?”
唐猛差点笑喷了,这货居然把红烧当做了一种动物,真够奇葩的,我懒得理你。
公羊上前一步:“这……是你做的?”
唐猛白了一眼公羊,意思很明显,这不是我做的难道还是你做的啊?
唐猛只是懒得回答这么白痴的问题,但是看在别人眼里,却读出了高人的风范,所有人的神色都开始恭敬起来。
“都出去,别打扰了大师烹饪美食。”公羊大手一挥,把房间里的几个人都轰了出去。
靠,在这个时代装b还真有市场啊!
唐猛倍感意外,他本想既然大家都来了,那就赶快把红烧肉盛出来让他们品尝。不过他们既然如此尊敬自己的劳动,那么这个b还是要裝一装合适,这样才显得自己更是个高人。
于是唐猛慢条斯理的蹲在火堆旁,芭蕉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扇动着。汁水必须好好收一收,那样红烧肉的色泽才会更加明亮诱人,味道才会更加软烂甜香。至于外面那几个吃货就等一等吧,反正这又不是饭店,上菜迟了也不会扣工资。
于是乎屋内炖着一锅红烧肉,屋外四五百个人都伸长脖子,目不转睛的盯着门口,几百个鼻子用力呼吸,人人脸上都带有陶醉的表情,就连丰登也不例外。
堂堂丰国公子,封号安乐君的丰登,在这座村庄内本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如今却像一个馋猫似的站在门口,喉咙一下一下的蠕动着,虽然内心极度渴望,但脸上却做出一副求贤若渴的表情。
其实丰登内心已经开了花,肉还没吃到口中,他就已经有了结论——绝对比疱辛做的美味。
奇才啊,煮肉的本领居然可以完胜庖厨世家的人。
看来,我的贤名已经闻达于诸侯了,连这样的旷世奇才都要成为我的门客了。
太棒了,有了这个奇才,日后安乐君府上的宴席将会成为天下第一啊!
只有一个人面色阴沉,他就是疱辛,聚贤庄现任的第一大厨。
如果事实证明唐猛煮的肉比疱辛煮的好吃,对疱辛来说绝对算是致命的打击,不但会丢尽庖厨世家的脸面,他在聚贤庄的上品门客地位也可能发生改变。
不行,不能让主公吃到这些肉。
疱辛盯着瓦罐,内心开始飞速运转起来。
突然,疱辛眼睛一亮,做出一副大惊失色的表情:“主公,我想起来了,这是朱砂的颜色,此子歹毒,想要谋害主公!”
一句话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围观的人群大都感到好奇,不知道猪肉为什么会呈现暗红色,怎么会有如此诱人的香味。在他们的心目中庖厨世家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一时难以接受世界上还有比庖厨世家做饭更美味的人。特别是平日和疱辛交好的几个人,一听说那种暗红的颜色竟然是朱砂,顿时鼓噪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