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烟火 改

孩子低下头,双目的眼泪潺潺落下。

许久,他才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洪云,哥哥,这里好可怕...

洪云脱下自己的外套盖着小孩有些单薄的身躯,摸着他的头,轻声低语。

会改变的..

夜幕降临。

斜坡下拐角牛杂佬挥舞着剪刀,三四碗牛杂随意地摆放在推车上。

一缕烟火的气息穿越淡黄色细芒。

一个人从牛杂档旁边疾跑而过,汗水从脸上止不住地滑落。

一辆车停在偏僻的角落,驾驶座坐着一个带着黑色墨镜的男子。

他今天没有去...

车中的一位女生小声地说道,目光看向旁边的短发女生,这么晚了,他还在跑步..

车内的短发女生望了一眼那远去的身影,平静地对着前方说道:

阿七,我要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

路灯下,洪云奔跑着。

他在斜坡上肆意地迈开步子,他的脑海中不断地如同电影般放送着今天的那一幕。

新警察故事的最后一幕,也就是今天他所见到的那个场景。

他的父亲因为买不起吃的,只能选择去抢,去偷。

这种行为对吗?

不对,这是犯罪。

但是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这里是九十年代的港岛。

高楼大厦的底下是那些只能卖一元一个小商品的摊贩,是那些没有办法上学的小孩,是那些饭都不一定吃得起的人。

洪云因此久久不能释怀。

而且按照港岛的法律,那个小孩以后将会被送到保良局。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这样,就这还是自己向光头佬求情才让小孩有这个机会。

而更多的像他一样的小孩,都只能居住在棚户区,毕竟这个年代可是还没有多少公屋的。

棚户区,贫民区,劏房...就是港岛穷人唯一可以生存的地方,也是他们之中很多人一生最后的归宿。

既然来到港岛,我是否能够做点什么呢?

他停下脚步,闭眼站在平台上。

许久。

细碎的脚步声在耳边响起。

洪云睁开了眼睛,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站在他的面前。

他身材壮硕,浓眉大眼,明亮的双目后仿佛可见一丝燃烧的光芒。

这个年轻人看着洪云,双手握着颈部的毛巾。

你好..我叫王小明,要不要一起跑一场?

我叫洪云。

两个人一路奔跑,自告士达道跑到皇后大道东。

周围的行人稀少,唯有一块挂着志凌武馆四字的黑漆招牌仍旧挂在正中。

有什么事情的话,跑一次步就能够忘记。

王小明靠在一边,你的体质看上去很不错,要不要一起打拳?

你是拳手?洪云看着面前的王小明问道。

王小明的面容闪过一丝遗憾。

我..远远不是..

王小明缓缓说道,他抬头看向天空。

但是我一定会成为一名选手..我想要打一场比赛..

洪云昂起头,摇了摇头。

我想改变一点事情..

会有很多人阻拦我,很多困难等着我

也许...大概率还是失败。

如果想要改变港岛,或者说不出现以后的破事,那么他需要做的有很多。

阻力会非常的大。

王小明看了洪云好一会儿,却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但不去做,就一定会失败。

洪云愣了愣,看着王小明。

王小明双手放在脑后,我师父说的..

到我了..我的话..,王小明顿了顿,我想改变一个人..

想了想,王小明拍拍洪云的大腿,既然这样...

他指着旁边这所武馆说道,我就在这家武馆,一起来看看吧。

洪云点了点头,却忽然感觉自己被轻轻地抱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