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原先很笃定,此刻又糊涂起来,是呀,连煜从不笑,定是自己发癫,错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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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煜甚少到前厅来,他与常胜侯之间,虽是义父子相称,但关系势同水火。
前厅外的墙上爬满了碧绿的爬山虎,发着暗,叫人看了就心生寒意。
迈入前厅,连煜一提衣摆,单膝跪下:“孩儿见过爹爹。”
他低头,但视线所及之处,瞥见一袭华丽袍子的边缘,那袍子用的是最上等的绸缎,上面用金线缀了夜明珠上去,大放华彩,叫人不敢直视。
“抬起头来。”长公主说。
连煜抬头,第一次近距离地看这位帝国最荣宠的长公主。
依稀能看出长宁郡主脱胎于她的长相,不过相较之下,她的倨傲是已经渗进了骨子里头,藏在举手投足之间,权力与地位叫她浑身笼着一种贵气,但是坐在那里,就有说不出的威压。
长公主仔细地瞧着连煜,是有张好皮囊,不过看似温顺的眉眼中有藏不住的桀骜。
“难怪了。”长公主说。
难怪她的掌上明珠对他念念不忘。
女儿看得上他,倒是这人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长公主知女儿的肚子,过些时日就要瞒不住了,而今日女儿私底下找过连煜一次,归来时依旧愁容满面。
她的女儿,几时有过得不到的东西?
“有这么个义子,侯爷好福气。”
常胜侯捻须:“长公主言重了。能得您青眼,是他无上荣耀。”
长公主抬手,叫连煜起身。
“本公主要将女儿许给你,不知你是否愿意?”长公主轻飘飘地扔出这句话,等着他感恩戴德的跪谢。
向来都是这样。
她施舍出去的恩宠,总是被感激涕零地接受。
她习惯了。
可连煜不动。
常胜侯瞥他一眼,把茶杯放在了桌子上。
瓷器与桌面触碰的时候,发出细小的脆响。
是常胜侯的不满。
连煜依然没动。
“这孩子,昏了头,还不快谢恩?”
常胜侯面色不悦,出言提醒。
长公主看向连煜,虽知道他向来不拘一格,只是,一直站着不动没有表示,未免太失礼了。
“多谢长公主抬爱,只是……”
连煜再拜下去:“这桩婚事,我不能答应。”
长公主手上的茶杯晃了一下,她抬起锐利的眼眸,重新审视了连煜。
如果她没有听错,常胜侯这个从死人堆里捡回来的野种,拒绝了与郡主的婚事。
常胜侯眸色一沉,也重新地看向连煜,他这个义子,从来都不是一条听话的狗,他怎么倒把这事儿给忘了。
也许是时候重新让他记起他的身份。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你做主。”
常胜侯寥寥几个字,是命令。
长公主面色难看起来,心中盘算,若不是女儿对他实在情根深种,这颗高傲的头颅她非得拿下来当酒杯不可!
“看来,今天本公主来的不是时候。”长公主起身。
常胜侯躬身道:“我教子无方,叫长公主您见笑了。”
“那就好好管教。”长公主瞥了连一眼,拂袖而去。
什么狗东西!
不识抬举!
看来是非得叫他吃些苦头才是!
“恭送长公主!”
待长公主离开后,常胜侯叫连煜跪下。
“将本侯的鞭子取来!”
众家丁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去。
常胜侯说的鞭子是供在祠堂的,从前随他征战沙场的那条。